建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是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机关事务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拟订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
三是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在建始开展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州领导同志、州直部门领导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县外以“四大家”名义来我县考察调研的党政领导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来我县检查工作的巡视组、考核组、督察组等;应县委、县政府邀请来县考察、协助工作的专家、教授、知名人士;来县考察投资或洽谈合作项目的人士;来县采访的媒体记者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来宾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是负责县委、县政府指定办公区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机关食堂建设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综治、法治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文书、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股。负责拟订机关和二级单位的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和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二级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政务联络股。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建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范围、对象、标准,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内外联系和协调,以及重要接待任务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县委、县政府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协调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接待等车辆保障。
办公用房管理股。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依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政策规定履行合规性审核,加强对县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监督。
公务用车管理股。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依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做好公务用车的审批、监督与管理,负责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的指导工作。
服务保障股。负责县委、县政府指定办公区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机关食堂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来县任职(挂职)县领导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相关资产的管理。
安全保卫股。负责县委、县政府指定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规范管辖区域车辆有序停放。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副科级)1名,内设机构正职7名。实有人数20人,其中:机关14人,下属二级单位保障中心6人。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8.27万元。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8.27万元,比上年度部门预算收支1281.02万元增加17.25万元,增长1.3%。主要是:新进人员1名,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8.27万元。比上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81.02万元增加17.25万元,增长1.3%。主要是:新进人员1名,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8.27万元,比上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1281.02万元增加17.25万元,增长1.3%。主要是:新进人员1名,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8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9.35万元,项目支出928.9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类支出325.70万元,公用类支出43.65万元;项目支出中,特定目标类项目928.92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1298.27万元,比上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1281.02万元增加17.25万元,增长1.3%。主要是:新进人员1名,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8.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25万元,增长1.4%,增长的根本原因是:新进人员2名,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35万元,项目支出928.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35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325.70万元,公用类支出43.65万元。项目支出928.92万元,项目支出中,特定目标类项目928.92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机关服务689.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282.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58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万元;住房公积金27.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4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21.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50万元,津贴补贴33.68万元,奖金17.75万元,绩效工资101.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1万元,职业年金15.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万元,公积金27.9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65万元。其中:办公费2.50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福利费4.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其他交通费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225.9万元,与上年度244.1万元减少18.20万元,减少7.4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7万元,减少的根本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25.4万元,与上年度25.4万元相比持平。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预计本年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政府采购货物类387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200.50万元;食堂劳务外包186万元;办公用纸0.5万元。
2025部门预算国有资产配置计划共12万元。主要是过渡性住房添置家具家电12万元。
2024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208.97万元,占总资产213.12%,比上年度2275.79万元增加7933.18万元,增长348.59%。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县公路中心、县纪委、县水利局、县委党校、县委办、县审计局、县妇幼保健院、县人社局等单位办公用房划拨到我单位管理并入账。2024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873.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335.54万元。
2024年末非货币性资产原值41.03万元,占总资产2.6%。与上年度27.82万元相比增长13.21万元。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县人社局等单位转入土地等非货币性资产到我单位管理并入账。非货币性资产累计摊销27.82万元,非货币性资产净值为13.21万元。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单位定期组织人员查看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
5、所申报项目的经济性大多数表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节约了资金,以此来实现更多的项目效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大多数都用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作,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